北京检方通报金融犯罪:以区块链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出现
今天给各位分享北京检方通报金融犯罪:以区块链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出现的信息,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以互联网金融名义实施金融犯罪的情况日趋严重。
”北京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检察官姜淑珍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近年来,假借P2P名义搭建自融平台,通过发布虚假的债权转让项目为自身融资的案件逐年增多,危害愈来愈大。
另外,以虚拟货币和区块链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也开始出现。
北京市检察院7月4日召开发布会,发布《金融检察白皮书》,通报其2017年金融检察工作。
姜淑珍介绍说,非法集资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大案要案有所增多。
此类重大案件中,涉案公司在短时间内制造一定数量的公司群,波及多个地区,公司间彼此关联、互相掩护,对投资者具有更大的欺骗性,实施非法集资人员和被集资人员数量均巨大。
据统计,2017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889件1342人,受理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820件1480人。
案件数量与涉案人数上升。
以受理审查起诉案件为例,相较于2016年,2017年受理的案件数量增长4.33%,涉案人数增长20.03%。
非法集资案件方面,2017年,共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审查逮捕案件428件817人,审查起诉案件302件817人,与2016年相比分别上升26.63%和40.47%。
姜淑珍分析说,金融犯罪案件目前还存在调查取证难、法律适用争议多等问题。
如非法集资案件,取证量大、跨地区取证难,罪与非罪、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等争议。
另外,金融法律规范对金融新业态如互联网金融等规制相对滞后。
姜淑珍举例,如近期出现诸如“华强币”、“五行币”等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违法犯罪活动,央行等七部委于2017年9月4日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及时提醒公众警惕代币发行融资和交易的风险隐患,起到良好效果,但代币的含义如何,具体以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哪一种违法行为予以规制,尚缺乏执法规范。
针对互联网金融、区块链等新业态中暴露的问题,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相关文章
- 兴业银行行长陶以平:绿色金融与资产管理是当前我国金融行业的两大潮流
- 美股第4次熔断后:未来全球资本市场的推演(美股再次熔断)
- 欧洲监管机构将围绕加密货币展开监管行动(欧盟金融监管机构)
- 腾讯成立金融学院将推动区块链等领域的研究探索
- 中央财经大学数字财经研究中心陈波主任: 金融监管与创新如何相辅相成
- 金融创新必然要监管 监管部门怎么完善金融科技监管的制度框架?
- 值得收藏!《区块链与供应链金融白皮书》(人人都懂区块链读后感)
-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超主权的数字货币的诞生势必将会收到全局范围内极其谨慎的审视与监控
-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数字货币研究相关工作正在逐步推进中
- 现阶段的加密货币就像38年前的金融衍生品(加密货币取代传统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