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快讯】金融法系列讲座第四十讲:区块链技术与金融监管成功举办
2018年6月22日,交大金融法系列讲座第四十讲——区块链技术与金融监管在徐汇校区凯原法学院206会议室举行。
本次讲座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黄震教授主讲,我院许多奇教授主持,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吴冲锋教授、上海财经大学胡乃红副教授、金杜律师事务所顾问、金杜研究院院长欧阳振远,以及数十位法学院硕博士生共同参与了讲座。
讲座伊始,黄震教授首先讲述了区块链技术的基础架构,分别介绍了区块链技术的三大层面:应用层、数据层和网络层,并深刻地指出:区块链是基于P2P这种点对点直接互联的信息技术建立起来的,与P2P不同的是,区块链的每一个节点都可以看到和储存其他节点上的内容。
接下来,黄震教授通过介绍区块链的迭代,介绍了区块链技术的主要应用场景:如与加密技术结合产生的比特币:与物联网技术结合产生的智能家居设备、P2P电网:与移动互联网技术结合产生的移动通信网络的革新以及与大数据技术结合产生的反洗钱业务等等。
再次,黄震教授讲述了各国政府对区块链技术的态度以及对策。
黄震教授指出美国将比特币视为一种商品:德国是世界上首个承认比特币合法地位的国家,并将比特币视为一种私人货币和货币单位:荷兰、英国和日本都对比特币和区块链的研究采取积极态度,并投入政府经费进行研究,其中日本还首次批准了数字货币监管法案,并将比特币定义为财产。
我国目前对于比特币的货币属性是采取否认态度的,并禁止金融机构提供比特币交易服务,但肯定了区块链技术的作用和数字货币的价值。
最后,黄震教授讲述了区块链技术和金融监管要求。
黄震教授指出,以成功预测了e租宝风险的“冒烟指数”系统为例,可以网络协议层、数据层、平台层和应用层为逻辑,采用同态加密、零知识证明等密码学保护数据隐私,以实用拜占庭容错协议(PBFT)为共识机制,实现对交易和数据监测的穿透式触及。
在互动环节中,欧阳振远提出,当前大数据对异常交易的检测起到了非常显著的作用,每个国家对于异常交易的标准都有非常高的保密性,设定在数据程序中,可以对异常交易进行异常警报,再深入调查交易的实质过程来对金融交易进行管控。
吴冲锋教授提出当前数据监控中的三个标准,分别是:逐利合约、近期合约和重仓合约。
吴冲锋教授指出,我国的证券交易都是一级托管,比起国外耳机托管拥有更高的透明度和易监管性。
胡乃红副教授从信用的角度对黄震教授的区块链的三层架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最后,本期讲座在师生的合影留念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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